跻身下流社会
最初看到“下流社会”是在《周末画报》上,当时好像还是个专题/封面类的,将“下流社会”和“熊猫族”联系在一起叙述。当时就对着上面罗列出来的几条标准自我评判了一下,发觉自己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下流社会分子!那时才突然发现,原来世界上我还有这么多同类呀~~
今天上网,突发奇想,搜索了一下同类族群,结果先看到了这么一段“下流社会”的评判标准:
1.年收入未达年龄的十倍以上(以1万日元为单位计算)。
2.不要想得太多,要及时行乐。
3.觉得活出自己没什么不好。
4.只想“随心所欲”。
5.嫌麻烦、懒得出门、不修边幅。
6.喜欢独处。
7.生性朴实、不显眼、不出众。
8.觉得流行就是展现自我风格。
9.觉得吃东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。
10.常吃零食与快餐。
11.可以待在家中玩电脑游戏或上网一整天都不厌倦。
12.未婚(男性33岁以上、女性30岁以上)。
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中的6个以上,你可能就是下流社会的一分子。
经过彻头彻尾的对比,突然觉得好像连下流社会我还不太够格……花得太多,挣得太少;说得太多,做得太少;吃得太多,睡得太少;看得太多,想得太少……也许我该算是“熊猫”一族?
1 条评论:
不是上流社会的人,肯定是下流的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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